南宁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助资金发放申请指南

地方特产2022-03-26 00:20:09未知

  补贴标准:

  (1)厂房类、园区类基地:每扶持一户孵化企业成功运营一年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按每户不低于1.3万元/年予以补贴;

  (2)楼宇类、铺面类、巿场类基地:每扶持一户孵化企业成功运营一年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按每户不低于1万元/年予以补贴。

  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补贴方式:

  基地提交申请,市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直接拨付给创业孵化基地。

  申请条件:

  被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后,扶持孵化企业成功运营一年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

  申请材料:

  (1)《南宁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补助资金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南宁市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创业满1年企业一览表》,原件一份;

  (3)创业满1年企业的《南宁市创业孵化基地企业入驻申请表》、《南宁市孵化企业就业人员花名册》,原件各一份;

  (4)运营满1年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相关材料(如纳税凭据或吸纳就业人员的劳动合同或工资凭据等原件,校验后退回)。

  办理地点:南宁人社“一门式”受理大厅

  (1)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东悦巷6号

  (2)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兴宁管理部

  地址:民主路16号综合楼2楼

  (3)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西乡塘管理部

  地址:科园东五路6号原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4)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良庆管理部

  地址: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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