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高新区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怎么开

地方特产2022-04-06 09:01:21佚名

  禁忌建议书开具:

  有接种禁忌不能接种的,如有需要可到南宁市具备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有资质的接种单位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医学建议书。

  高新区具备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

  1、广西武警总队医院高新区临时接种点

  所属二级医疗机构:广西武警总队医院

  接种单位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鲁班路46号

  联系电话:0771-6720666

  2、广西区医院北院新冠疫苗临时接种点

  所属二级医疗机构:广西区医院北院

  接种单位地址:南宁市邕武路19号

  联系电话:0771-3318985

  暂缓接种新冠疫苗的6种情况:

  1.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暂缓接种。

  2.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

  3.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暂缓接种。

  4.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胃部不适等,暂缓接种,查明原因再考虑是否接种。

  5.荨麻疹发作期,有皮肤瘙痒症状,暂缓接种。

  6.诺如病毒或其它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暂缓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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