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的补税说明
哪些人需要办理补税业务:
情形一: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情形二: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情形三: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项目,因为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纳税人年度汇算时需要补充申报导致产生应补缴税款。
情形四:纳税人预扣预缴时多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金额,年度汇算合并计税时因调减扣除额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产生应补缴税款。
情形五: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在预扣预缴时分别适用了较低税率,年度汇算时合并计算后导致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税率。
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补税的渠道: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