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哪些情况会产生补税情况?
情形一: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案例:小A在甲公司和乙公司同时任职受雇取得工资薪金,两家公司在2021年预扣预缴申报时都给小A扣除了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假设小A在甲公司全年取得13万元收入,在乙公司全年取得6万元收入,除了基本减除费用外无其他扣除项目,那么
甲公司全年预扣预缴小A个人所得税为:(130000-60000)*10%-2520=4480元
乙公司全年预扣预缴小A个人所得税为:(60000-60000)*3%=0元
年度汇算时,小A全年收入19万元,应缴个税为:(130000+60000-60000)*10%-2520=10480元
因此,应补税:10480-4480=6000元
情形二: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案例:小A在甲公司任职全年取得13万元收入,还出了本书取得了乙出版社稿酬100万元。假设小A除了基本减除费用外无其他扣除项目,那么
甲公司全年预扣预缴小A个人所得税为:(130000-60000)*10%-2520=4480元
乙出版社预扣预缴小A个人所得税为:1000000*(1-20%)*70%*20%=112000元
年度汇算时,小A全年收入113万元,应缴个税为:[130000+1000000*(1-20%)*70%-60000]*30%-52920=136080元
因此,应补税:136080-4480-112000=19600元
情形三: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项目,因为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纳税人年度汇算时需要补充申报导致产生应补缴税款。
案例:小A在甲公司任职全年取得13万元收入,还到乙单位进行授课取得了1万元劳务报酬,但乙单位未为小A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假设小A除了基本减除费用外无其他扣除项目,那么
甲公司全年预扣预缴小A个人所得税为:(130000-60000)*10%-2520=4480元
年度汇算时,小A全年收入14万元,应缴个税为:[130000+10000*(1-20%)-60000]*10%-2520=5280元
因此,应补税:5280-4480=800元
情形四:纳税人预扣预缴时多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金额,年度汇算合并计税时因调减扣除额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产生应补缴税款。
案例:小A在甲公司任职全年取得13万元收入,预扣预缴时甲公司错填报了小A的减免税额2000元。假设小A除了基本减除费用和错填的减免税额外无其他扣除项目,那么
甲公司全年预扣预缴小A个人所得税为:(130000-60000)*10%-2520-2000=2480元
年度汇算时,小A全年收入13万元,应缴个税为:(130000-60000)*10%-2520=4480元
因此,应补税:4480-2480=2000元
情形五: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在预扣预缴时分别适用了较低税率,年度汇算时合并计算后导致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税率。
案例:小A上半年在甲公司任职受雇,下半年跳槽至乙公司任职受雇。假设小A在甲公司取得6万元收入,在乙公司取得6.5万元收入,除了基本减除费用外无其他扣除项目,那么
甲公司预扣预缴小A个人所得税为:(60000-30000)*3%=900元
乙公司预扣预缴小A个人所得税为:(65000-30000)*3%=1050元
年度汇算时,小A全年收入12.5万元,应缴个税为:(65000+60000-60000)*10%-2520=3980元
因此,应补税3980-900-1050=20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