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河口区新就业租房补贴申请材料如下:
一、申报材料
①公积金证明;
②住房查询证明;
③全日制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申请人银行账号原件及复印件;
⑤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用人单位证明及工资流水账目原件及复印件。
二、保障标准、期限
1、阶段性租赁补贴是对已发生租赁行为期间的补贴。补贴标准具体如下:大专(高职)及以下300元/月,本科35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博士研究生450元/月,以上学历均指全日制学历。
新就业无房职工实际承担的住房租赁补贴费用低于上述标准的,按照实际承担的费用发放补贴。同一家庭有多个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不重复享受补贴。本通知所称家庭主要是指由夫妻双方和其未婚子女为主构成的社会生活单位。
2、保障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县区(市属开发区)之间变换工作的,发放期限进行累计。对超出保障期限仍符合其他住房保障条件的,可按规定变更保障类别,继续申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