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及申报材料
(一)免申即享
对单位基础信息齐全,符合2021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单位通过“免申即享”方式进行申领(即:免除申报确认程序,返还资金直接拨付)
办理流程:
1、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和大数据比对的方法,审核确认可以发放的单位名单。
2、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发放名单在当地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发放。
(二)特殊情况申报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对“免申即享”结果提出异议的单位需要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特殊申报、审核、发放。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1)申报范围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只能申报与之签订了劳动派遣协议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的单位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工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2)办理流程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昆明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昆明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委托书》和《XX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承诺书》;
▶经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符合发放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当地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发放。
▶稳岗返还资金拨付到账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及时告知实际用工单位稳岗返还政策、申报所得金额及资金使用用途(稳岗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支出)等相关内容。并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拨至用工企业明细表》、银行转账凭据或协议书送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存档。
(3)申报资料
申报资料:《昆明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昆明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委托书》和《XX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承诺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拨至用工企业明细表》、银行转账凭据或协议书。
2、对“免申即享”提出异议的单位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1)办理流程
▶对审核结果提出异议的单位,需要提交《昆明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书》和相关佐证材料给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经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符合发放条件的单位在当地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发放。
(2)申报材料
《昆明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书》和相关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