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购买东莞三限房的承购人,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有配偶或共同生活子女,承购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在东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购前3年内在东莞市没有住房转移登记记录(农民安居房未办理产权登记但已录入市农房台账的,或经批准正在实施建设的,应统计为自有产权住房);
2、具有东莞户籍的,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3年;不具有东莞户籍的,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5年;
3、与三限房销售区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逐月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大专或以上学历,中级工或以上职业技能,助理级或以上职称。
申购条件涉及对年龄、婚姻、户籍、基本养老保险缴交、房产等时间的计算,以各批次配售公告发布之日的上月最后一日为截止计算时点,具体以公告为准。
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三限房。已经承购三限房的家庭和个人,承购人及其配偶不再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共有产权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政府投资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住房、市属人才住房租金补贴(优惠)、人才购(租)房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