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医保大病救助帮扶内容如下:
医疗救助、再救助政策报销范围:
自2022年4月起,医疗救助、再救助政策调整为:
1、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不设起付线,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给予70%的救助,年度救助限额1.5万元;
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超过5000元的部分按70%给予再救助,年度救助限额1.5万元。
2、脱贫攻坚过渡期内,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易返贫致贫人口个人自付住院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超过3000元起付线的部分给予50%救助,年度救助限额1.5万元。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超过10000元的部分按70%给予再救助,年度救助限额1.5万元。
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人员,不再享受医疗救助政策。
3、支出型困难人口帮扶政策将按国家、省有关要求另行制定。
医保帮扶人员范围
根据文件规定,自2022年4月起,医保帮扶人员范围调整为:
1、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2、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返贫致贫人口;
3、支出型困难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