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聊城职工退休医保缴费最低年限如下:
退休医保最低缴费年限:
按照鲁医保发〔2021〕54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起,我市参保职工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累计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调整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在2025年底前过渡到位。
为保证新老政策的平稳过渡,在过渡期间实行新老政策同时并行,即:
选择按2004年1月以来连续缴费的参保人员,退休时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职工为25年、女职工为20年;
选择累计计算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累计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职工为30年、女职工为25年,且在省内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军队、组织部门调任等统配人员除外),2000年12月之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可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接续工龄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不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以及中断缴费后补缴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本通知执行,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继续参照《聊城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发〔2019〕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