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缴纳居民医疗保险
1. 本区户籍:携带参保人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或村居办理参保手续。
2.非本市户籍:携带参保人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户口本,到就近的街道人社中心填写《青岛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青岛市居住证持有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承诺书》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注:新生儿出生六个月内参保,其父母一方当年度正常参保缴费并享受医保待遇的,可补缴新生儿当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其出生之日起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可纳入支付范围。未在我市托幼机构参保且未办理《居住证》的婴幼儿(3周岁以下),可随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持《居住证》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一方,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学前教育机构在册儿童(幼儿园) 缴纳居民医疗保险
1. 本区户籍:参保人户口本,在幼儿园办理缴费手续。
2. 非本市户籍:参保人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需父母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一年以上,需填写父母信息),在幼儿园办理缴费手续。
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等在校学生缴纳居民医疗保险
不论户籍所在地,在校生携户口本即可在学校办理缴费手续。
成年居民缴纳居民医疗保险
1. 本区户籍:参保人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或者村居办理缴费手续。
2.非本市户籍:集中收费期内,携带有效期内的山东省居住证、身份证,到就近的街道人社中心填写《青岛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青岛市居住证持有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承诺书》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村、居不办理该业务,且只在集中缴费期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