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广州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学生资助所需财政资金由省、市、区三级财政共同负担,市、区财政要足额安排、及时拨付资金。各区政府、各相关学校对于上级补助资金应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使用,不得擅自调剂。各区、各学校应加强学生资助资格认定、资助系统信息审核,完善学生资助评审流程,并对评审过程保留痕迹,确保受助学生及资助资金准确无误。应规范资助款项发放形式,杜绝以私人账户发放资助资金,杜绝以抵扣保教费、学费的方式发放资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