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移接续(转出)手续办理
一、事项名称
转移接续(转出)手续办理
二、服务对象
参加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
三、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
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综合科A01-A03号窗口,持身份证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2.网上办理:
pc端: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
四、办理流程
参保人在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停保手续后,可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1.现场办理:
(1)参保人员在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发送至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2)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接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后,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发送至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3)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向新参保地发出《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并划转资金;
(4)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接到《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及转入的个人账户资金后按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缴费年限接续及个人账户资金划入。
2.网上办理:登录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按操作提示办理。
五、申办材料
身份证
六、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七、办理进度查询
1.现场查询
2.电话查询:0351-2366763
八、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2)转移接续(转入)手续办理
一、事项名称转移接续(转入)手续办理
二、服务对象参加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
三、办理方式1.现场办理: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综合科A01-A03号窗口,持原参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办理2.网上办理:pc端: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http://wt.ybzx.taiyuan.gov.cn/)
四、办理流程参保人在新参保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可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1.现场办理:
(1)参保人员将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交至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2)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接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后,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发送至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3)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向新参保地发出《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并划转资金;
(4)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接到《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及转入的个人账户资金后按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缴费年限接续及个人账户资金划入。
2.网上办理:登录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按操作提示办理。
五、申办材料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六、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七、办理进度查询
1.现场查询
2.电话查询:0351-2366763
八、监督电话0351-2377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