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穗人员在提出积分申请时提交虚假材料怎么处理?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提交材料的行为纳入个人诚信记录。申请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的,在其提出具体服务事项申请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参与造假的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积分制服务申请流程:
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以及各镇(街)负责积分申请的受理及材料处理的具体工作。积分申请的流程包括初审、审核、确定三个环节。
(一)初审。积分制受理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积分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打分,将相关资料提交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受理窗口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
(二)审核。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根据数据共享情况对积分材料进行审核。暂未实现数据共享的,应当在收到积分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发送至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相关部门收到积分材料后,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录入系统,或通过其他途径反馈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
申请人刑事、治安处罚减分指标在申请人提出服务事项申请后进行后置审核。
(三)确定。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相关部门的审核结果进行汇总,对个人积分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