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经济适用房5年以上怎么买卖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自取得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之日起满5年,并缴纳政府收益价款后,方可办理房屋完全产权手续。
缴纳的政府收益价款计算方式为:(税务部门核定的同区位普通商品住房交易计税单价—经济适用住房原购买单价)×50%×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
温馨提示:
1.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2.出售人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户口及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到其济宁经济适用房所在区域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