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公租房申请材料(最新)

地方特产2022-04-04 22:42:41佚名

  申请材料一览

  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

  (二)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

  (三)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成员的本市户籍证明,或《上海市居住证》;

  (四)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

  (五)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成员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不动产权证》,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赁居住公房凭证》;其中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户籍地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七)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八)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单位申请的还需提供本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注:上述申请材料可以在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窗口现场提交,也可以按照"一网通办"规定流程在网上提交;其中区运营机构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调取的材料,或者能够通过数据互认共享手段获取的其他单位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供。

  

本文标签: ,申请人  ,单身  ,住房  ,家庭成员  ,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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