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平台企业:平台企业资质合法有效,具备从事网约车线上、线下运营管理能力,各项管理制度、办公场所、人员配备等符合行业要求。
分配方法
本次网约车运力指标分配以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具体摇号工作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平台企业与车辆所有人运力指标分配根据参与摇号报名情况确定,平台企业按5台指标为一个摇号标的;车辆所有人按1台运力指标为一个摇号标的。
时间安排
自方案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末完成车辆运输证办理工作。
实施步骤
(一)公告阶段
自方案下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告本次运力指标分配方案,公告期7天。
(二)受理申请、资质审核阶段
平台企业提交申请:平台负责人需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平台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委托的受委托人还需持有“授权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平台企业公章及负责人名章、拟落户车籍企业名称申请及该企业与总公司关联证明(非合作关系)。
以上材料齐备后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市民大厦,审核通过后签订《承诺书》、《2019年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指标申请登记表》。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5日(周六)9点30分至18点、26日(周日)8点30分至18点。
报名地点:中山路181 号市民大厦2号门。
咨询电话:87153333转1621。
(三)组织摇号
受理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摇号规则”。“摇号规则”及相关通知在相关网站公告3天,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摇号,确定指标分配结果。摇号以平台企业组、车辆所有人组分别进行。
(四)运营手续办理
申请人取得《标的确认书》后60日内购置车辆并携带相关材料到市民大厦一楼B区市交通运输局三号窗口递交办理运营手续申请。
办理咨询电话:87153333转6377。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复核同意后,向申请人出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初审证明》,申请人凭此证明60 日内完成车辆登记落户。申请人完成上述事项,于7个工作日内到市交通运输局受理窗口递交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所需材料。
办理咨询电话:87153333转6377。
组织机构
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完成,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要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申请、中标资格,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二)申请人中标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材料递交及车辆登记落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网约车运营指标,指标收回。
(三)平台企业取得网约车运营指标,应当按规定期限完成全部网约车运营手续办理,在规定期限内手续办理未达到所获运力指标数50%的,取消该平台企业下一年度运力指标申请资格。
(四)平台企业取得网约车指标后,不得委托其他平台进行线上、线下运营管理,网约车车藉需与提交申请的平台企业一致或隶属于同一个公司,不得转让网约车运营指标。
(五)车辆所有人取得网约车指标后落户车籍应当与原申请人一致。
(六)平台企业、车辆所有人为企业的,在车辆发包、聘用驾驶员等经营过程中,应当告知运营风险及盈利不确定性,鼓励自愿参与网约车运营。
采取欺骗、诱导、胁迫等手段转嫁经营风险,引发不稳定或群体信访事件的,所获得指标收回,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涉事企业承担。
(七)本次投放的网约车运营手续办理遵照《细则》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