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东莞市公安局普通聘员招聘公告

地方特产2022-04-04 18:00:05佚名

  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有关精神,参照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的做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东莞市公安局决定考试录用普通聘员2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115个岗位,232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点击查看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东莞市户籍人员或在本市累计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5)有志于从事公安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年龄18至30周岁(1991年9月14日至2002年9月13日期间出生)。以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学历报考的,或以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86年9月14日以后出生);

  (8)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本次招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双面打印的《东莞市公安局2021年招聘普通聘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户口簿(含户主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

  以上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A4纸规格);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照片电子版(格式为*.JPG,大小为30KB以下,底色为白色);

  (4)非本市户籍在本市累计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交相关社保证明;

  (5)报考面向退伍军人职位的人员,需提交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需要具有驾驶证等职位的,需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8)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报名流程见附件3。

  3、报名时间:2021年9月14日至16日(共3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为便于管理,按户口所在镇(街)或日常居住地分期分批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9月14日:莞城、长安、厚街、石龙、石碣、沙田、寮步、樟木头、凤岗、东坑;

  9月15日:东城、虎门、高埗、道滘、横沥、大岭山、清溪、常平、企石、黄江、谢岗;

  9月16日:南城、万江、望牛墩、中堂、麻涌、洪梅、大朗、塘厦、桥头、茶山、石排、松山湖(生态园)。

  4、报名地点:东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上板桥路段)。

  (二)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及心理素质测评”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

  1、笔试

  时间:2021年9月 25日上午9:30~11:00。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警察网等网络媒体进行公布。

  2、面试及心理素质测评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笔试的考生在面试后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由考生现场通过计算机操作答题或笔试等方式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考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我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我局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由我局按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进行体检。

  (四)考察

  由我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规定,对拟录用考察人选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学历(位)证、计生及违法违纪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招聘单位将拟招用为聘用人员的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公安局2021年招聘普通聘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东莞警察网(http://gaj.dg.gov.cn)查询。

  (三)笔试、面试考场防疫工作,参考《考试防疫工作操作指引》执行(见附件5)。

  (四)我局将视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对考试时间、方式和内容进行适当调整,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及时留意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769-22481086;联系人:尹先生、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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