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莱阳市新市民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正式实施,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称为新市民),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根据《莱阳市新市民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
对2021年1月1日以后在本市首次就业的新市民,不受收入线限制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年限限制。
对符合条件申请租赁补贴的新就业无房职工每户每月租赁补贴标准起点为300元;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的,每户租赁补贴标准起点增加至每月400元;家庭成员数量超过1人的,每增加1人再上调50元。
对符合条件申请租赁补贴的外来务工人员,每户每月租赁补贴标准为300元。
新市民累计补贴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每季度统一发放一次,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年度补贴发放工作。
新市民实际承担的房屋租金低于租赁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承担的租金发放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