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就业创业生活补贴本科毕业生申领条件

地方特产2022-04-04 00:19:32未知

  毕业一年以内的本科或硕士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申请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沈阳户籍;

  ②毕业后首次在我市实现就业或创业,完成就业登记;

  ③按规定缴纳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前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

  ④就业登记单位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一致;

  ⑤创业的要求创业实体注册地址在沈阳域内,注册时间在毕业之后,申请人为法人(经营者)。

  毕业超过一年未超过两年的本科或硕士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申请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沈阳户籍并且为毕业后新落户沈阳;

  ②毕业后首次在我市实现就业或创业,完成就业登记;

  ③按规定缴纳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前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

  ④就业登记单位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一致;

  ⑤创业的要求创业实体注册地址在沈阳域内,注册时间在毕业之后,申请人为法人(经营者)。

  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请咨询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注册地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024-22531302

  沈河区人社局

  024-22898825

  和平区人社局

  024-31096628

  皇姑区人社局

  024-86264370

  大东区人社局

  024-88219525

  铁西区人社局

  024-25711252

  浑南新区人社局

  024-23844089

  于洪区人社局

  024-85831307

  沈北新区人社局

  024-89863050

  苏家屯区人社局

  024-89121280

  辽中区人社局

  024-87821329

  新民市人社局

  024-87851026

  康平县人社局

  024-87342822

  法库县人社局

  024-87125305

  经济开发区人社局

  024-64689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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