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租房优先保障类型

地方特产2022-04-03 21:02:52佚名

  根据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1年实行的《郑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实施细则(试行)》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保障:

  1.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以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分散供养)》的保障对象。

  2.市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或病故)军人遗属,复转军人,获得市级以。上优秀志愿者或见义勇为称号人员及其他优抚对象。

  3.公交、环卫、教师、医护一线岗位工作人员,以及有生活困难的二级以,上的残疾人或须配租无障碍住房的保障对象。

  4.本市市区户籍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

  5.市政府规定的其它情形。

本文标签: ,遗属  ,郑州市  ,住房  ,对象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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