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流程:
综合窗口统一受理 → 水务窗口初审 → 首席代表审核 → 组织现场勘查或会签 → 印制文件 → 综合窗口统一办结
二、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不含论证及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论证报告书的时间)
三、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48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23、25条;《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第11条;《太原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第27条;《太原市晋祠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第13条。
四、申请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符合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资源配置及国家产业政策,遵从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或协议;
2、开源与节流相结合,建设项目必须编制节水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申请取水量必须符合行业用水定额和太原市用水定额;
3、取水、退水布局合理,退水必须达标排放,同时必须符合确定的水质标准和水域纳污总量控制要求;
4、地下水的取水应当符合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符合总体布局和取水层位的要求。
五、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3、取水计划表;
4、取水许可申请书;
5、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
6、取水许可申请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其他文件;
7、需要取水的新建、改建、扩建应提交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和水环境影响评价;
8、新建取水工程需提供工程验收资料;
9、符合环境保护部门要求的退水水质及退水地点;
10、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六、是否需要现场踏勘、专家评议、评估论证
需要现场踏勘、专家评议、评估论证
七、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及依据
否
八、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 午:8:30-11:50
下 午:14:30-17:30
九、受理窗口及联系电话
受理窗口:区政务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
窗口电话: 0351-6856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