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从12个方面明晰了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推进西安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路径:
1.突出
将人才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实施人才工作年度专项述职,增强“一把手”抓“第一资源”责任意识。
2.围绕
“加速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
对在引进秦创原重点产业链高层次人才需求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链主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核心技术人才引进补贴;对首次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每户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立足
“着力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
试点推行人才“举荐制”,健全完善编制周转池制度,设立“西安高层次人才突出贡献奖”,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最高100万元奖励。
4.针对
“打造一批高层级创新平台”
鼓励驻市省级实验室争创国家实验室,对获批全国重点实验室最高给予500万元支持,对国内外顶尖人才带团队全职在我市搭建国家级创新平台并签订长期劳动合同,按1:1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配套支持;对新获批在我市建设的国家大科学装置给予“特事特议特办”支持;对外地科研院所整体落户我市的给予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补助。
5.聚焦
“有效推进产业链创新链
人才链深度融合”
瞄准重点产业链需求,调整优化市属高校学科专业;鼓励校企联合开展重点产业领域硕士研究生培养,支持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世界500强企业等在西安建立新型特色教育机构,并依据成效给予最高1亿元支持;对我市注册的科技型企业,在境内外新上市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6.强化
“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
鼓励支持高校院所科技人才职务科技成果落地转化项目,大力支持我市企业吸纳高校院所科研成果就地转化,并对企事业单位人才创新成果加强产权保护。
7.紧扣
“充分发挥企业人才主体作用”
着力打造一批亮点人才载体和平台,对创建获评市级“人才孵化基地”“人才示范基地”和“人才之家”的企业,最高给予30万元经费支持;对市场化引进的稀缺高端科技人才探索实行“一人一议”方式,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不受工资总额基数限制。
8.紧盯
“激活科创人才发展引擎”
重点扶持能够运营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创业的优秀人才,全力打造全链条科技创新“生力军”;建立“西安青年科技创新联盟”“青年科技创新中心”等平台,定期举办论坛活动,为人才交流提供平台。
9.突出
“加快推动军地融合创新贯通”
创新国内军地融合单位初级以上职称科研人员高一级职称评定方式;设立“军地融合创新创业奖”,对来西安从事科技创新或离岗在西安创办领办企业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创业贴息贷款支持;建立完善军地人才交流机制,鼓励人才双向交流任职。
10.助力
“吸引青年人才就业创业”
在购房等方面给予我市高校就读大学生政策倾斜;成立人才工作站;在国内高水平大学建立招才引智联络站;设立青年人才公寓;搭建优秀青年人才交流活动平台,配套提供人才交流等服务功能。
11.着眼
“优化提升人才服务平台机制”
打造西安国际人才港、高端人才服务基地·院士驿站,青年人才交流活动中心、“一带一路”人才发展战略研究中心、西安人才集团、“西安市人才发展基金”等,全方位提升人才服务水平。
12.着力
“扩大人才高层次开放交流”
实施“海外引智工程”,柔性引进海内外院士专家智力,定期举办“一带一路”人才高峰论坛,放宽外籍高端人才从业限制,为高层次人才因公出国(境)提供“一对一”服务等,多渠道吸引高端智力来西安创新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