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离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人员的认证周期为一年,即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认证时效为365天;领取生活补贴的企业遗属、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认证周期为半年,即领取待遇的供养人员认证时效为180天。
以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身份证号码中出生月份为认证月份。
每个认证周期内待遇领取人员至少认证一次,也可多次认证,每认证一次,最新认证时间即为认证周期开始时间,认证周期结束时间自动向后递延。
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认证的,按有关规定暂停发放其社保待遇。
咨询电话:0379-60652606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科:0379-60652596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0379-60652336
工伤保险康复科:0379-60652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