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条件
确定长期在异地生活的退休参保人员或常驻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
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流程
1、领取《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一式两份),在异地选择两所不同等级的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尽可能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院),加盖所选医院医保部门公章,并提供医院等级证明或等级章;
2、提供异地居住居委会居住证明(写清从何时起居住)、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3、携带以上材料及医疗保险证历、二代社会保障卡到呼和浩特市医保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备案条件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
呼和浩特市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时需先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持当地三级甲等医院诊断证明书),然后选择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本人二代社保卡)。
异地就医报销材料
1、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医疗费报销
报销标准:按照呼和浩特市住院标准执行
报销材料:住院收费收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病情诊断证明书、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单、《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本人中国银行卡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2、异地就医人员门(急)诊医疗费报销
报销材料:门(急)诊收费收据原件、门(急)诊费用明细清单、病情诊断证明书、《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本人中国银行卡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报销方式:个人账户每年报销(冲卡)一次,由单位经办人员持就医购药正规发票、《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本人中国银行卡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呼和浩特市医保中心账户科报销(冲卡),无单位的异地就医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