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档案服务
1、档案接收:
【1】服务对象:持有报到证,并且报到证名头为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高校毕业生。
【2】工作要件:沈阳户籍的存档人需持身份证、户口本,外地户籍的存档人需持身份证、与沈阳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招工备案表;若他人代办,另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存档人身份证复印件,存档人须在其身份证复印件上写好委托书并由本人签字
2、档案转出:
【1】服务对象:人事档案在存的高校毕业生。
【2】工作要件:
(1)本人身份证;
(2)调档函,其中:跨地区调转由调入地县以上(含县)人才服务机构出具调档函,考取公务员或被国有企、事业单位录(聘)用由录取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调档函,考取研究生调档由录取学校出具调档函或凭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转档,应征入伍人员要提交入伍通知书或武装部门出具的调档函,非国有单位应由委托管理其人事档案的人才服务机构出具调档函;
(3)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持有存档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委托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3、出具证明:
【1】服务对象:人事档案在存的高校毕业生。
【2】工作要件:本人身份证或单位人事档案托管服务通知单。
4、档案查阅:
【1】服务对象:人事档案在存的高校毕业生。
【2】工作要件:所在单位两名以上中共党员(非本人及直系亲属)持组织部门介绍信、工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