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贵阳市医保参保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下限
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2020年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80%(5103.13元)的,以5103.13元为缴费基数。
二、2021年贵阳市医保参保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上限
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2020年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300%(19136.75元)的,以19136.75元为缴费基数。
三、职工月平均工资在80%到300%之间的怎么缴费?
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在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80%至300%之间的,参保单位应以职工个人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进行申报。
四、2021年贵阳职工医保缴费基数调整时间
参保单位职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从2021年7月1日起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