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马尾区公租房线上申请入口+流程(福州马尾公租房在哪里)

时间:2024-09-05人气:作者:未知

福州马尾区公租房线上申请入口+流程(福州马尾公租房在哪里)

  福州马尾区公租房线上申请入口和流程

  线上受理渠道如下:

  申请人通过“公租房”APP提出申请,并实名注册账号后进入相应板块提出申请。因技术原因,其它线上受理渠道后续陆续开通。

  申请平台:

  ➤申请操作流程:

  申请人通过“公租房”APP提出申请(请实名注册账号)。

  1、进入公租房APP

  进入“公租房”APP后,在左上角选择所在地区为“福州市”进入福州市页面。

  提示:

  (1)如果没有“公租房”APP,可以进行下载>>下载入口

  (2)新用户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实名认证。

  2、资格申请

  在首页点击资格申请,进入申请页面

  2.1选择本次申请的受理部门

  选择所在地区后,点击“资格申请”菜单,选择本次申请的受理部门,申请的保障方式,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请人类型

  提示:

  (1)区县、街道/乡/镇为非必选项,建议进行选择,以便您能够快速筛选出正确的受理部门

  (2)该页面请勿选择社区/居委会

  选择完毕后,点击“下一步”按钮,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进入下一步,否则点击“取消”返回当前页面重新选择

  2.2阅读公租房网上申请须知

  阅读公租房网上申请须知,确认后在下方的方框内打勾,点击“下一步”

  2.3填写主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姓名、证件号码、联系方式根据当前账号的实名信息和账号信息自动反显,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其余的主申请人信息,输入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提示:

  (1)就业情况选择在职或离退休时需要填写工作单位

  (2)月收入=个人年收入/12 (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2.4、填写家庭成员信息

  进入家庭成员信息填写页面,若存在其他家庭成员,请点击“添加家庭成员信息”按钮,填写家庭成员信息:若不存在其他家庭成员则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下一个填写环节。

  点击“添加家庭成员信息”按钮进入如下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

  提示:

  (1)户籍地详址和现居住详址默认与主申请人信息一致,若不致的请手动修改为正确的地址。

  (2)就业情况选择在职或离退休时需要填写工作单位(3)月收入=个人年收入/12 (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4)若不符合共同申请的条件,“是否共同申请人”项请选择“否”

  (5)保存完毕后可点击“Y”按钮对信息进行修改或删除

  2.5、填写家庭住房信息

  进入家庭住房信息填写页面,点击“添加家庭住房信息”按钮,填写家庭住房信息,信息填写完整后请点击“保存”

  (1)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家庭住房信息,房屋住用状况为“租住或借住”时无需填写其他信息;房屋住用状况为“租住或借住”外的其他状况时,需要填写房屋权属编号、建筑面积等信息

  (2)保存完毕后可点击“Y”按钮对信息进行修改或删除

  (1)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家庭住房信息,房屋住用状况为“租住或借住”时无需填写其他信息;房屋住用状况为“租住或借住”外的其他状况时,需要填写房屋权属编号、建筑面积等信息

  (2)保存完毕后可点击“Y”按钮对信息进行修改或删除

  2.6、填写家庭财产信息

  进入家庭财产信息填写页面,若存在家庭财产,请点击“添加家庭财产信息”按钮,填写家庭财产信息:若不存在家庭财产,则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下一个填写环节

  点击“添加家庭财产信息”按钮进入如下页面,选择财产所有人、财产类别,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

  提示:

  (1)“数量”为该人员名下该类别财产的所有数量

  (2)“计量单位”可根据财产类别进行填写,分别为:银行存款笔)、土地使用权(亩)、车辆(辆)、有价证券(本)、异地房产(套等。

  (3)“总价值(元)”为该人员名下该类财产的总价值

  (4)保存完毕后可点击“Y”按钮对信息进行修改或删除

  2.7、收件资料上传

  请上传申请的相关收件资料,上传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

  提示:

  (1)可点击材料名称右侧的“?”查看详细的材料描述

  (2)请在第一栏上传申请表以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中心城区的请上传居住证

  (3)家庭信息、住房和资产查询委托书为申请表随附的“授权和承诺书”,请单独上传

  (4)优先配租的相关材料,请在“其它”栏进行上传

  2.8、申请信息确认

  点击“提交”按钮后,会展示先前填写的所有申请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并进行二次确认后提交申请

  3.申请进度查询

  申请提交后,主申请人可在首页-“进度查询”菜单查询本人的申请进度

  4.取消申请

  在首页-“进度查询”菜单可以取消未被审核或是已被驳回的申请。

  5、重新申请

  申请被驳回后,主申请人在首页-“进度查询”菜单可以点击重新处理”按钮,再次在该申请的受理机构提交申请

  注:因技术原因,其它线上受理渠道后续陆续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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