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29人气:作者:未知
“双女户”补贴政策
符合条件的双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
铜梁区旧县街道办事处根据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渝人口发〔2013〕27号文件精神,回复如下:
申请条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
由于2016年1月1日户籍改革后,户籍都统称为家庭户,申报人的户口性质以公安部门2015年12月31日登记的户籍状态为依据,凡登记为农业户口的,继续界定为农业户口,(农业户口享受城镇职工待遇的除外)。如果无法查证2015年前的户口性质就按照以下两个条件认定(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① 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村(居)民委员会确认申报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动产权证》<房屋在本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集体收益分配权属);②未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年满60周岁。
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扶助标准
1.农村独生子和双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
2.农村独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
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于申请人59岁当年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
根据《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的通知》(渝人口发【2013】27号)、《关于调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渝北卫计【2018】10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计划生育惠民政策办理通知如下:
(0)人喜欢2024-02-291.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①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夫妻;②女方年满49周岁(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须年满49周岁)
(0)人喜欢2024-02-29重庆农村独生子女四级伤残家庭扶助申请条件1.对象确认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人及配偶均为本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0)人喜欢2024-02-29根据《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的通知》(渝人口发【2013】27号)、《关于调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渝北卫计【2018】10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计划生育惠民政策办理通知如下:
(0)人喜欢2024-02-29我是铜梁区旧县街道合法“双女户”,听说国家有相关补贴,不知是否属实。经平台联动,2月26日,铜梁区旧县街道办回复:有!符合条件的双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
(0)人喜欢2024-02-29根据《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计生利益导向政策的通知》(渝人口发【2013】27号)、《关于调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渝北卫计【2018】108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计划生育惠民政策办理通知如下:
(0)人喜欢2024-02-291.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①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夫妻;②女方年满49周岁(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须年满49周岁)
(0)人喜欢2024-02-29重庆农村独生子女四级伤残家庭扶助申请条件1.对象确认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人及配偶均为本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0)人喜欢2024-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