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摸底对象
(一)小学
1.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含适龄残疾儿童)。
2.非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且父母双方持有经开区各派出所核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随父母实际居住在经开区并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实际居住在经开区辖区范围内。
(二)初中
1.已完成小学教育的本市城区常住户籍适龄学生(含适龄残疾学生)。
2.父母双方持有经开区各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随父母实际居住在经开区并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二、摸底准备材料
(一)本市城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准备各自户口簿)。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且该住房位于经开区范围内)。
(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准备各自户口簿)。
2.居住证(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持并由经开区各派出所核发,登记地址在经开区范围内)。
3.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
4.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
(注意:以上材料仅作为填表依据,暂时不用上交。)
三、家长填报时间
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18日
四、填报途径
(一)网络填报
家长可通过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根据提示结合新生实际情况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