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院起付标准(门槛费)
一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770元;三级医院840元;异地医院840元
二、住院报销所需材料
1、社保卡原件或复印件
2、住院发票原件(盖章有效)
3、汇总明细清单原件(盖章有效)
4、诊断证明原件 (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
5、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检查化验单、手术记录、高值耗材条形码、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
三、注意事项
1、社保卡需要提前开通银行功能
2、异地就医人员需在就医前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3、所有资料一经报送不再退还且不再提供复印,请复印好所需材料后再进行报销
4、如需打印《秦皇岛市医疗保险现金报销明细表》,请于住院材料提交一个月后,持患者身份证、社保卡到医保结算窗口打印。
5、非履行外检外治手续的住院期间的门诊费用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