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城镇职工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标准

地方特产2022-09-28 06:27:24佚名

  一、住院医疗费用待遇标准

  甲类按100%、乙类按95%计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起付标准至10000元统筹基金支付85%,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统筹基金支付87%,2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支付90%。退休人员增加5%。异地就医降低5%。

  二、住院报销所需材料

  1、社保卡原件或复印件

  2、住院发票原件(盖章有效)

  3、汇总明细清单原件(盖章有效)

  4、诊断证明原件 (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

  5、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检查化验单、手术记录、高值耗材条形码、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

  三、注意事项

  1、社保卡需要提前开通银行功能

  2、异地就医人员需在就医前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3、所有资料一经报送不再退还且不再提供复印,请复印好所需材料后再进行报销

  4、如需打印《秦皇岛市医疗保险现金报销明细表》,请于门诊材料提交两星期后,住院材料提交一个月后,持患者身份证、社保卡到医保结算窗口打印。

  5、神威药业、广东一方制药、江阴天江药业、石家庄以岭药业、石药集团5家企业生产的573种中药配方颗粒纳入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执行全省统一的医保支付价格。

  6、非履行外检外治手续的住院期间的门诊费用不予报销。

本文标签: ,原件  ,异地  ,材料  ,药业  ,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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