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诊(包括急诊)医疗费用
起付标准为3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甲类按100%、乙类按95%计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统筹基金支付30%,异地就医降低5%。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200元。
二、普通门诊报销所需材料
1、社保卡原件或复印件
2、门诊发票原件(盖章有效)
3、门诊明细清单原件
5、门诊处方底方
4、有限定支付范围的药品及诊疗项目所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注意事项
1、社保卡需要提前开通银行功能
2、异地就医人员需在就医前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3、所有资料一经报送不再退还且不再提供复印,请复印好所需材料后再进行报销
4、如需打印《秦皇岛市医疗保险现金报销明细表》,请于门诊材料提交两星期后,住院材料提交一个月后,持患者身份证、社保卡到医保结算窗口打印。
5、神威药业、广东一方制药、江阴天江药业、石家庄以岭药业、石药集团5家企业生产的573种中药配方颗粒纳入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执行全省统一的医保支付价格。。
6、非履行外检外治手续的住院期间的门诊费用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