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哪些情形需要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补税?

地方特产2022-03-24 22:06:36未知

  2020呼和浩特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补税情形

  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如果纳税人年度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且不符合国务院规定豁免汇算义务情形的(综合所得年度不超过 12 万元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 400 元的),均应当办理年度汇算补税。常见情形有: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 元/月);

  2.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3.预扣预缴时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者扣除金额超过规定标准,年度合并计税时因调减扣除额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4.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因扣缴义务人未依法申报收入并预扣预缴税款,需补充申报收入等。

本文标签: ,所得  ,年度  ,纳税人  ,预缴  ,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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