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费规定
对费款所属期为2020年2月、3月已缴纳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参保单位进行全额退费。
退费方法
由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社保基金支出户进行退费,并重新生成减免后的应收数据,参保单位打印缴费通知单重新缴费。具体退费方案由社保经办机构、财政部门与社保基金支出户开户银行商讨制定。
注意:
1、202002的缴费通知单暂不生成,调整完减免额后将统一生成,请参保单位及时登录单位网厅查看并按时缴费。
2、行政事业单位不在本次阶段性减免缓缴社保费政策范围,请于每月25日统一生成应收核定账目后(或开放提交结算功能后自行提交结算),及时缴费。
申请缓缴社保入口:http://106.74.0.244:8082/comcalog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