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时间
2021年7月1日起
二、实施区域
城镇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对具备条件的建制镇推行阶梯水价制度
三、制度内容
第一阶梯水量应当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
第二阶梯水量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
第三阶梯水量充分体现水资源稀缺程度,有效抑制水资源浪费。
四、水价标准(截至2020年7月29日)
(1)以自然年为计算单位,三口人及三口人以下的居民家
第一阶梯用水量为120吨(包括120吨),水价为4.7元/吨
第二阶梯用水量为60吨(120吨以上至180吨,不包括120吨,包括180吨),水价为6.55元/吨
第三阶梯没有水量限制(180吨以上,不包括180吨),水价为12.1元/吨
如果家中人口众多,可以到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营业大厅增加基础用水量。
(2)非居民用水,收费标准是7.64元/吨
(3)特行用水,收费标准为28元/吨
咨询电话:秦皇岛水务局 0335-3739758;秦皇岛自来水有限公司 0335-366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