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保障更多的市民公平享有优惠服务,每位市民限申购1张文化旅游惠民卡,购买成功24小时后生效使用,购买后不予提现和退款。惠民卡使用有效期截至2022年3月31日。
(2)文惠卡实行实名制,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进入签约剧院或景区时,请出示此卡或身份证。如持卡人信息与购卡信息不符,工作人员有权限制其享有此卡权益。
(3)不同的剧院和景区接待时间,使用次数不同,购卡后需关注“秦皇岛市文旅服务”微信公众号查询。要了解剧院、景区更多最新信息,请以剧院、景区公告为准。如有疑问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4)文惠卡仅限用于购买剧院演出票、景区门票,不包含景区内其它设施、导游、饮食、购物等消费项目。
(5)持卡人应遵守相应文旅场所各项管理要求,不得利用文化旅游文惠卡在剧场、景区内从事扰乱秩序、经营活动等行为。
(6)如遇剧院、景区达到最大承载量时,剧院、景区可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流量控制,持卡人应遵守相应规定。
(7)如剧院、景区因重大活动、修缮、维护,或因气候环境等不可抗力影响而临时关闭,期间文化旅游惠民卡暂停在该场所使用,具体恢复使用时间以剧院、景区对外公告为准。
(8)本卡一经申购,即表示申购人已充分知晓并接受本卡申购及使用各项条款,申购人在使用文化旅游惠民卡过程中应遵守发行的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