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就业见习对象和期限如下:
【政策对象】
(1)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就业见习;
(2)离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就业见习;
(3)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可参加就业见习。
【见习期限】
(1)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离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为3个月;
(2)失业青年见习期可放宽至3—12个月。
拓展阅读:
就业见习(简称见习)是指有见习意愿的人员(简称见习人员),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进行短期全日制就业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能力,进而实现就业的一项公共服务活动。
大学生见习训练,既为大学生在岗位上积累经验和技能,又方便用人单位对见习大学生进行考察和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