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纳入邯郸市定点零售药店的条件(申请纳入邯郸市定点零售药店的条件是什么)

地方特产2022-09-27 00:27:40未知

  申请纳入定点的零售药店应当具备的条件:

  1.符合统筹区定点零售药店布局计划;

  2.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3.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所有零售药品、器械明码标价,实行收费清单制;药品销售价格不高于区域内定点零售药店均值;

  4.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药师,且注册在本零售药店,在营业时间内能为参保人提供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等服务,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

  5.至少有2名熟悉医保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的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

  6.应当具备完善的信息系统技术和接口标准,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安全有效对接,为参保人提供直接联网结算。设立医保药品、耗材等基础数据库,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的医保编码;有药品、耗材进销存管理系统,并建立“进、销、存”台账;有健全的财务管理系统,能打印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

  7.具有符合医保要求的医保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药品质量安全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及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等;

  8.设置专柜陈设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药品,处方、非处方药品分别陈列,有明确标识;

  9.提供24小时售药服务,公开药店电话;

  10.营业场所、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应当持续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11.能够积极主动配合医保工作等。

本文标签: ,医保  ,药品  ,劳动合同  ,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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