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呼和浩特医保缴费截止日期

地方特产2022-04-02 21:06:08佚名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突然爆发,为进一步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降低我市居民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风险,并确保呼和浩特市居民可以顺利参保,享受待遇。经请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批准(呼政字〔2020〕11号),暂延长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认定及缴费期限至2020年3月31日,请参保人员在缴费日期截止前错峰缴费,确保缴费人正常享受2020年度医保待遇。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

  2020年2月14日

本文标签: ,呼和浩特市  ,肺炎  ,参保  ,待遇  ,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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