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职工转入:转入单位持公章、《劳动合同》、用工备案等相关手续,填写《大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到基金征缴部门经办窗口申请办理参保职工转入。
参保职工启封:原封存单位需持公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人员调动审批表》)等相关手续,填写《大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到基金征缴部门经办窗口申请办理参保职工启封。
参保职工转出:用人单位持公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人员调动审批表》)、用工备案手续、新参保单位微机编号等相关手续,填写《大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到基金征缴部门经办窗口申请办理参保职工转出。
用人单位办结用工备案手续后,也可登录网上申报系统,通过“个人档案申报/人员变动或临时户人员转入”申请办理参保职工的转出、转入。
详见企业网上申报系统《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说明(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