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照如何使用?
依法取得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可以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使用。银行、保险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金融机构和公积金管理机构在相关业务经营中,均可以作为抵押权人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领取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直接审批、发放贷款。
领取电子证照后,还可以领取纸质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吗?
领取电子证照后,如果申请人需要纸质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继续提供纸质证书、证明。
领取了电子证照,办理业务时要把纸质证书或证明交回吗?
对于取得电子证照,同时也领取了纸质证书的,再次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需依法交回纸质证书或证明的,应按规定交回。
权利人对电子证照信息存在异议应该怎么办?
权利人对领取到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信息存在异议的,可以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窗口反馈。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和证明记载的事项,应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若不一致,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确属不动产登记簿有误的,当事人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更正登记。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使用安全吗?
电子证照是将带数字签名生成的二维码图片直接附加到电子证照中,形成带有可信二维码的可信电子证照,同时结合数字签名技术,可有效防止信息被窃取,使电子证照使用更加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