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照如何使用?
依法取得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可以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使用。银行、保险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银行理财子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金融机构和公积金管理机构在相关业务经营中,均可以作为抵押权人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领取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直接审批、发放贷款。
什么时候可以领取呢
自2020年12月1日起,在保定市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申请人缴纳相关登记费用后,即可领取电子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如何领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颁发后,权利人可通过登陆“冀时办APP”搜索“不动产登记业务”进入我的证照模块查看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加盖电子印章的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与纸质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自12月1日起,在保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业务可领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其它县(市、区)待条件成熟后也将逐步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保定市将在不动产登记、申报纳税和抵押放贷等服务中推广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证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