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高层次人才住房购房补贴

地方特产2022-04-02 15:08:22未知

  兰州新区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包括

  (一)配置人才公寓。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A、B、C类高层次人才,在用人单位无法提供住房的前提下,在有效期内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D类人才按人才公寓租赁价格减半收费。

  (二)租房补贴。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在用人单位无法提供住房的前提下,A、B、C类人才按实际月租房款的100%给予租房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月。D类人才按实际月租房款的50%给予租房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月。租房补贴与人才公寓不可同时享受。

  (三)购房优惠。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聘用)且社保缴纳满6个月的高层次人才,在新区购置首套住房时可享受团购房优惠政策。

  (四)安家补贴。用人单位全职引进的A类、B类、C类人才和落户新区的D类人才,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社保缴纳满6个月的,按实际购房款的50%、40%、30%、20%给予安家补贴,其中A类人才最高不超过50万元,B类人才最高不超过40万元,C类人才最高不超过30万元,D类人才最高不超过20万元。安家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和资金供给方式分类予以保障:全额拨款单位由新区财政全额予以保障;其他企事业单位由新区财政和所在单位按照5∶5的比例分别予以保障。安家补贴首次拨付20%,其余四年根据考核情况逐年拨付。其中,年度考核优秀按年拨付资金的100%拨付,良好按年拨付资金的80%拨付,合格按年拨付资金的60%拨付,基本合格及以下取消当年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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