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2021年人才住房配售申请开始时间+结束时间
2021年11月20日-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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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及条件
配售人才住房的对象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已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24个月(ABCDE类人才可放宽至1个月)以上,本人及配偶在温州市范围内无住房(含期房)且在2019年12月24日之后无住房交易记录,或者本人及配偶在温名下住房建筑面积低于60平方米(含),均未享受过温州政府购房类优惠政策。
(一)全职在我市用人单位工作的ABCDE类人才(按《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1年>》<温委人〔2021〕1号>执行,见附件1)和经市委人才办认定为“龙城鲲鹏”的人才。
(二)全职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全日制本科、全日制大专学历,且贡献积分值达到100分以上(按《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贡献积分指标》<温委人〔2019〕13号>执行,见附件2)。
(三)全职在我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工作,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见附件3)范围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高级“印刷机长”,且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以上(以所在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为准)。
一个家庭(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中有多人符合申购条件的,仅限申购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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