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顶岗实习补助申报办理指南(申报流程+申报材料)
一、政策内容
根据《中共宁波市委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20〕4号)第六条的规定:“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包括技工学校)在校学生顶岗实习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最高1000元奖励企业。”
二、申报对象
非公企业。
三、申报渠道和流程
线上办理:通过宁波市就业管理网上服务系统办理;
线下向纳税地人力社保部门申报,由人力社保部门拨付给企业。
四、所需基本资料
1、宁波市企业接收学生顶岗实习补助申报表;
2、企业与职技院校签订的顶岗实习协议;
3、企业发放顶岗实习补助清单;
4、顶岗实习学生名单(加盖顶岗实习学生所在学校公章)。
五、联系咨询电话
市就业管理中心:83867361(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