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住院和规定门诊待遇:
住院(门诊规定病种)起付线及床位费:
报销常见问题
1.问:哪些情况下需要去医保窗口报销医疗费用?
答:我市已实现医保就医“一站式”结算(即刷卡结算),无需参保人员垫付费用。但参保人员如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后,因异常情况未能直接刷卡结算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以到参保地医保中心或乡镇(街道)、村(社区)医保业务窗口申请报销。
2.问: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
(1)医疗发票(原件中无清单需另附清单并医院盖章);
(2)相关病历资料(如中草药处方清单、化验单等);
(3)与发票日期相对应门诊就诊病历;
(4)参保人社会保障(市民)卡或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问:住院费用报销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
(1)医疗发票(原件盖章)、费用清单(原件盖章)、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原件盖章)、相关辅助检查报告单;
(2)意外伤害的需提供首诊病历、入院记录单等住院大病历,交通事故认定书等相关责任认定材料,情况说明(时间、地点、事发原因、就医过程),代办人需授权委托书;
(3)未成年人/新生儿需提供户口本或出生证、社保卡、监护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存折;
(4)参保人社会保障(市民)卡或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