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失业保险企业稳岗补贴对象及条件

地方特产2022-09-23 10:07:00佚名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1.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申报前1年内书面审查未发现存在社保方面违法行为,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2.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及所在区域产业和环保政策(国家限制的行业和企业除外),申报前1年内无生态环境部门处罚记录。

  3.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当地城镇登记失业率,裁员率按上年度参保职工减少人数与上年度参保职工人数比较确定,即申报企业裁员率=(上年初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上年末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上年度平均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100%。申报时企业参保职工人数不低于上年度平均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

  (以上内容以江苏省人社厅文件规定为准)

  二、补贴标准

  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补贴。

本文标签: ,参保  ,职工  ,人数  ,年度  ,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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