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参保缴费记录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咨询电话:0523-12333。
办理地点汇总:
1、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
泰州市高港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
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34号
2、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
兴化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兴化市楚水路43号
3、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
靖江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靖江市人民中路123号
4、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
泰兴市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江苏省泰兴市大庆中路59号
5、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市
泰州市姜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1号社保中心转移窗口
6、江苏省泰州市市本级
泰州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洪泽湖路66号
无需频繁转移:
参保人因更换工作,或更换居住城市等原因暂时中断参保缴费,并不会影响之前参保缴费的记录,也就是说不管参保人在哪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都是累积计算。因此,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待遇领取地确定前无需频繁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