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长期保险试点期间以重度失能参保人员为保障对象。根据筹资水平和基金运行情况,逐步将中度失能参保人员纳入保障对象范围。
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失能,且失能状态已经持续一段时间,需要长期护理,经申请评估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可以享受长护保险待遇。
补充内容:失能评估是指对失能参保人员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程度进行技术性等级评估。失能评估人员依据《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ICF-A-CN)量表》,对失能参保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等进行现场评估,量化打分。评估总得分1-90分为轻度失能,91-150分为中度失能,151-200分为重度失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