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更换婚姻登记证件范围
一是1965年以来在博乐市及各乡镇场办理的结婚证、离婚证因手工填写的、使用民族文字手工填写的部分婚姻登记证件;二是婚姻登记证信息与现有身份证件(户口本)不符的情况,比如:二代身份证号码、姓名同音不同字,出生年月不符等。
二、办理时间
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三、办理地点
博乐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博乐市妇幼保健院一楼)
四、更换、补领结婚登记证件所需材料
1、男女双方当事人携带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包括户口薄首页)亲自到场办理;2、近期三张2寸彩色合影照片;3、旧版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
对于婚姻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经博乐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严格审查后,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为其补领结婚证。
咨询电话:0909-2288466